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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个常见的公司注销问题
8285 2021-12-21
企业注销还需要查三年账吗?开公司容易注销难,注销愁煞了一批人!下面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公司注销时常见的8个问题吧。
1、注销公司时,发现还有增值税留抵税额,注销时留抵也不能退税,是不是可以开一些专票给我的关联企业?
这种想法是严重错误的!如果你没有真实业务的发生,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,就属于典型虚开行为,就有可能被定罪,被判刑入狱。
切记!在注销过程中,即使有留抵浪费了,你也不能动起虚开的念头!
2、企业现在准备办理注销,但发现有一笔购进的货物未付货款。对这笔未付清的货款是否需要确认收入?
企业以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,为收入总额,其中包括其他收入。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属于其他收入,应将其并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,并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,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。
3、企业现在准备办理注销,但发现上个月进项认证多了,有留抵退税额能申请退税吗?
根据财税[2005]165号规定,企业注销后,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,税局都不再退还的。
也就是说,注销后,留抵税额不能退税。或者企业可将相对应的进项税额的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,产生销项税,同时开专票,将留底的税额转嫁给关联公司。
需要注意的,和关联公司是要有真实交易,而非虚开!
4、我是小规模公司,从成立就没有什么业务,就是零,注销太麻烦了,我可不可以放着不用管了?
不可以!公司存在就要报税,没有业务往来也是要零报的,经营不下去就一定要办理注销,切勿不管不顾,这样会产生逾期申报会缴罚滞纳金。
5、公司注销要保留账本和凭证吗?
要的。政策上没有规定,但是最好保留至少三年的账。
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:
因税务机关的责任,致使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,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,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。
第八十六条规定:
违反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,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,不再给予行政处罚。
现在很多企业在注销时选择了简易注销,被查账的情况更有所减少,但也不排除可能性!
6、公司注销后还会被追征税款吗?
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二条规定:对偷税、抗税、骗税的,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,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。
因此,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的,会对直接负责人或者股东追究刑事责任。
7、公司已经注销,原来客户还了一部分的欠款,可以直接打到股东的账户上吗?
可以。但是,该部分金额归全体股东所有,由原公司章程和法律进行分配。因此,股东在公司注销后,取得公司在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,其他股东有权提起诉讼,要求获得财产利益的股东对该财产进行分配。
8、老板是自然人股东,不想经营了,股权转让合适还是注销合适?
各有利弊。我们从三个角度具体分析下
(1)流程的角度讲,股权转让的流程较为简单。
(2)从税收的角度讲,如果选择注销,公司账上的存货、固定资产等需要处置,处置环节会涉及税收,股权转让暂时不涉及这些税收。
(3)从账务处理的角度讲,股权转让后原公司的账还继续保留延续,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仍然存在。
以上就是小编对8个常见的公司注销问题的讲解,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销的小知识,欢迎大家关注小编,小编会持续更新的。